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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考试科目及时间 | 招录时间安排 | 招录流程图 | 招录对象
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 专业目录
招录数量 | 招录程序 | 培养方向 | 学生培养、管理与毕业录用 | 优惠政策
考生信息标准库结构下载 招生单位库下载
考试大纲: 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 民法学 文化综合 专业综合I 专业综合II
最新资讯·报考·政策
招录时间安排
- 6月底至7月初,发布招考公告,报名与资格审查。
- 7月31日、8月1日,笔试。
- 8月25日前,公布笔试成绩。
- 9月15日前,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。
- 10月10日前,审批、复试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- 10月中旬,入学。
- 10月底前,各地将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中央政法委、中央组织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。
| 教育层次 | 招录对象 | 学历要求 | 毕业去向 | 学制 | 学费 | |
| 专科教育 | 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(定向藏区的,可放宽至27周岁)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。详细 >> | 高中及以上学历 |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基层法院、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| 2年 |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|
专科教育 详情 >> |
| 本科教育 专升本 |
专科及以上学历 |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政法机关 | 2年 |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|
本科教育 详情 >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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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科教育 第二学位 |
本科及以上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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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研究生教育 | 本科及以上学历 (法学专业) |
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政法机关 | 2年 |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|
研究生教育 详情 >> |
专科教育
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,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基层... [详情]
>>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,学制两年,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,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。 [详情]
>>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。
- 招录对象:
- 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(定向藏区的,可放宽至27周岁)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。
- 学历要求:
-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,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。
- 招录人数:
- 专科生8437人。
- 考试报名:
-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。
- 考试科目:
-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(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)及文化综合(历史、地理、政治)。
- 面试体检:
- 省(区、市)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,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。
- 毕业去向:
- 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基层法院(定向招录的“双语”岗位)、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,培养政治素质高、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。
本科教育
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,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... [详情]
>>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,学制两年,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,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。 [详情]
>>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。
- 招录对象:
- 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(定向藏区的,可放宽至27周岁)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。
- 学历要求:
-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,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。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,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- 招录人数:
- 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、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)9835人。
- 考试报名:
-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。
- 考试科目:
-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(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)及民法学。
- 面试体检:
- 省(区、市)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,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。
- 毕业去向:
-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政法机关,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、复合型政法人才。
研究生教育
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,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、检察院培养研究生... [详情]
>>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,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,学制两年,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,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。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... [详情]
- 招录对象:
- 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(定向藏区的,可放宽至27周岁)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。
- 学历要求:
-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,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- 招录人数:
- 共招收硕士研究生939人。
- 考试报名:
-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。
- 考试科目:
-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(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)及专业综合I(刑法学、民法学)、专业综合II(法理学、中国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)
- 面试体检:
- 省(区、市)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,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。
- 毕业去向:
-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,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。
